根據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〈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**方案〉的通知》(廳字〔2009〕16號)和《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〈甘肅省人民政府機構**實施意見〉的通知》(省委發〔2009〕9號)精神,設立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,為省政府直屬機構。